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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1-05 17:24:00/ 浏览次数:321次 / 来源:珠峰互联时空 / 编辑:admin

根据2011年工作部署和春节放假的时间安排,结合实际工作,现就2011年全省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核换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省辖市文化新(文化)局文化市场科(办)、行政审批科:

 
  根据2011年工作部署和春节放假的时间安排,结合实际工作,现就2011年全省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核换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两年、《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截止前1个月进行审核换证。
 
  二、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做好演出场所的备案工作,为登记备案的演出场所颁发《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审换证有关要求:
 
  1、2011年2月底前完成换证工作;2、年审换证时需要提交《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正、副本),涂改的证件视为无效证件,将不予换证。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出现正本丢失,应提交省级以上报纸的遗失声明、网吧经营场所补正申请书、原始审批档案、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核查意见。
 
  4、所有2010年变更过的网吧经营场所及新设立的网吧经营场所(网吧连锁企业开办的直营店)均需参加2011年的审核换证。
 
  5、年审换证和变更可以同时进行,需要提交《河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登记表》。
 
  四、网吧连锁企业必须于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年检工作,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年度审验申请书;2、申请表;3、认定证书正、副本(原件);4、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5、企业取得《网吧连锁企业认定证书》后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6、企业经营年度总结及下年度发展报告;7、所属直营门店资料:
 
  (1)直营门店许可证(原件、复印件);(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3)违规处罚情况。
 
  五、根据《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豫证照联〔2010〕1号)规定,文化经营许可证逾期不进行审核换证或者不参加年检者视为无证经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予注销许可证,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